一.液氨危险性介绍
  液氨,又称为无水氨,是一种无色液体,有强烈刺激性气味。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,为运输及储存便利,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。氨易溶于水,溶于水后形成氢氧化铵的碱性溶液。液氨多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,且不能与乙醛、丙烯醛、硼等物质共存。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,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成氨气,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很高。
  氨气为无色气体,有毒,危险等级为2.2 。有刺激性味。常见的制冷剂。分子式NH3。分子量17.03。相对密度0.7714g/l。熔点-77.7℃。沸点-33.35℃。自燃点651.11℃。蒸气密度0.6。蒸气压1013.08kPa(25.7℃)。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~25%(易引燃浓度17%)。
  按国家标准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-2002》规定,车间中氨气允许浓度为30mg/M3,约为39.5ppm。在实际检测当中,通常参照以下数值:
  平均阈值(TLV-TWA):25(一般设为报警点)
  瞬时阈值(TLV-STEL):35(一般设为二级报警点)
  危险浓度(IDLH):100ppm-500ppm
  大气中氨气的浓度人体的生理反应
  5 ~ 10ppm鼻子可察觉其臭味。
  20 ppm觉察氨的特臭。
  40ppm少数人眼部感受轻度刺激。
  100ppm数分钟的曝露引起眼部及鼻腔的相当刺激。
  400ppm引起喉头、鼻腔及上呼吸道的严重刺激。
  700ppm曝露三十分钟以上可能引起眼部性的伤害。
  1700ppm严重的咳嗽、喘息三十分钟内即可致命。
  5000ppm严重的肺水肿症,窒息片刻即可致命。
  二、液氨的工作安全规则:
  1.液氨罐储区- 严禁烟火。
  2.非经管人员不得自行变动或调整安全阀及释放阀。
  3.操作阀门及排泄阀(Drain Valve)时,需穿戴人体安全防护用具。
  4.必须确定所有阀管线设备等皆正常适当的情况后才操作。
  5.如发现设备故障,或氨气外泄,立即采取紧急措施。
  6.遇台风、闪电、地震、空袭或发生紧急情况,应停止装卸并作妥安全措施。
  7.不得敲取阀门外凝结的冰块。
  8.人体防护安全器材宜固定放置,便于取用的场所。
  9.应装设取样装置,其它放气阀、排泄阀等处不得取样。
  10.储槽、管路及附属设备均需实施定期检查。
  三、紧急应变措施:
  1.液氨泄漏时,在安全情况下设法止漏。
  2.液氨泄漏或排放对人的保健卫生有危害时,应立即报环保局、警察局及劳检所等主管机关。
  3.对可能危害地区居民发出警告,并将下风地区居民疏散至上风区,受污染地区应立牌明示,禁止进入。
  4.液氨泄漏时,立即除去火源,以免发生爆炸。
  5.应用氨气检测仪检测氨气的浓度。
  6.液氨储罐的修理,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具。
  7.液氨泄漏时应用大量的水雾吸收。
  8.氨气排放时,应有除毒设备。